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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喝玩乐不算犯罪只是一厢情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0:05  红网

  

公款吃喝玩乐不算犯罪只是一厢情愿

  (王乃玲/图 来源:红网)

  认为公款吃喝不能算犯罪,便叫上朋友每天在娱乐场所寻欢乐,并抢着用公款埋单。近日,浙江舟山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其中,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元也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200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

  说起公款吃喝,人人痛恨。但有些人痛恨之余,却认为公款吃喝,不同于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滥用公权、买官卖官等官场腐败行为,性质没有那样恶劣,危害没有那样深重,似乎算不上腐败,充其量是一种可大可小、人人有份、难以责罚的不正之风。于是,导致了近年来国家为遏制公款吃喝不知出台了多少规定,下发了多少文件,但“言之谆谆,听之藐藐”,各地公款吃喝的状况并没有得到从根本上遏制,反而越来越严重。

  想想看,一个小小的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竟然用公款为自己的吃喝玩乐埋单44万元,这不就是一个佐证吗?这能不让人感到震惊、痛心、反思吗?

  据了解,今年38岁的傅平洪先后担任岱山县岱东镇、高亭镇等4个乡镇卫生院的院长,从2003年开始,他便把手中权力当作满足私欲的工具。与伸手拿钱的人不同,傅平洪贪污的公款主要用于吃喝玩乐,因为他一直认为“吃喝不犯罪”。他也不单独享用,总喜欢叫上朋友一起流连于饭店、歌厅等娱乐场所,抢着埋单。一般人难以相信,将近两年时间,傅平洪几乎没在自己家中吃过一顿饭。但埋单用的不是傅平洪自己的钱。法庭上,他对检察机关指控自己收受28万元回扣是受贿并无多少异议,惟对贪污罪的指控部分反复辩解,单位每年公务招待费用预算只有几万元,不够用,所以才另外想办法。“公款吃喝不能算犯罪,最多是违纪行为。”他振振有词。

  然而,这种想法只是傅平洪的一厢情愿。舟山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傅平洪身为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公款吃喝玩乐,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一审判处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由此可见,“公款吃喝不能算犯罪”的“气球”终于被拍落了,傅平洪也为自己公款吃喝玩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然而,细想想,抱着这种心态的官员也并非傅平洪一人。可以说,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还大有存在。

  有些党员干部患上了一种吃喝病:不是吃请,就是请吃;有的不是一日三餐,而是四餐五餐;好像除了吃,就没有正经事了。他们总是认为,“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吃点喝点算不了什么。”正是由于这些思想认识上的差距,公款吃喝之风愈演愈烈。在吃喝中,消解了自己的斗志,忘掉了自己的信念,变成了浑浑噩噩的酒囊饭袋,不仅导致各级政府行政费用连年攀升,无限膨胀,而且也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正因如此,我认为,傅平洪公款吃喝玩乐所付出的沉重代价,足以让那些人震惊、警醒,让他们明白再也没有“公款吃喝玩乐不算犯罪”的“好事”了,管好自己的嘴吧。

稿源:红网 作者: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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