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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不能止于个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2:50  汉网-武汉晚报

  问责不能

  止于个案

  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和闵行区政府分别为发生在本区内的“钓鱼执法”事件认错,上海市人民政府也于同日召开常务会议,承诺将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面对这样的结果,公众喜忧参半。喜的一面是,官方态度有了改观,两名钓鱼执法的受害者孙中界和张晖最终被正名,并有望获得相应的权利救济;而忧的一面也恰恰是“幸运”的只有他们两个人。联想到钓鱼执法的广泛性、长期性以及生成原因的复杂性,可以说以个案形式终结这一场风波,实在太过敷衍了事。

  就在“钓鱼执法”几乎已成媒体和公众使用的通用词汇时,上海市方面却始终在回避这个“敏感词”,取而代之的是“取证不正当”,“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这样的概念置换意味深长。所谓“不正当”和“不规范”,更多指向的是道德层面。而从法律角度严格地说,任何一种行政执法只有合法与非法之分。民众和舆论如此关注钓鱼事件,最根本的原因也在于这种做法已经越过了法律的边界,侵犯到了公民的权利,让我们每个人都陷入了不安全的恐慌之中。官方在这个问题上的遮盖,事实上也相当于把舆论所质疑的诸如执法利益,政府加罪于民等等问题,也一并轻描淡写地回避了。

  这一幕让人想起了张海超。为了验证自己得了尘肺病,28岁的张海超辗转多家医院未果之后,不惜“开胸验肺”,最终获得了卫生部专家组的诊断,被确诊为患上尘肺病,随后获得高额赔偿。但高昂的成本,注定了张海超的维权之举是不具复制性的,更多个“张海超”们仍将不断重复着维权无门的尴尬。情同此理,张晖和孙中界的“幸运”只是相关部门非常有节制的一种让步而已。

  需要追问的是,钓鱼式执法已经存在多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链,并且事实上还存在着相关部门与非法组织利益分成的乱象,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政府公信力的极大受损,那么相关涉事部门和相关人员应不应该被追究责任,还是仅以一个道歉了事?和孙中界、张晖一样遭遇钓鱼执法的那些受害者,应不应该享受与他们同样的权利待遇?如果仅仅认定为“不规范”和“不正当”,公众可以相信钓鱼执法能被“杜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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