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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今冬不征二次转换供热费 原计划下半年出台的有关收费项目尚未列入兰州市物价局议事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3:02  兰州晨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朱婕)今年7月初,兰州市物价局发布的下半年工作安排中指出,兰州市将研究出台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供暖在即,二次供热费还会收取吗?10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原计划今年下半年出台的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目前尚未列入议事日程,将暂缓研究出台。

  兰州市最早提出开征二次供热费是在2008年8月底,根据物业公司及成本部门提交的相关情况,兰州市物价局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二次转换供热收费标准的初步意见》(征求意见稿):单独配置换热系统二次转换运行收费标准,初步拟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0元计收;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城镇收费标准可参照该标准执行;该标准确定后将择期出台,凡与新规定不符的规定一律废止。

  兰州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公布的成本情况为:兰州市2007—2008年度二次转供热运行的总成本为23.18万元,单位面积成本0.37元/月·平方米。其中电费成本为21.2万元,单位面积电费0.336元/月·平方米,占总成本的91.46%;人员工资1.57万元,单位面积工资0.025元/月·平方米,占总成本的6.77%;水费0.41万元,单位面积水费0.009元/月·平方米,占总成本的1.77%。

  对于征收二次供热费一事,广大市民认为,作为业主自己已交了物业费,不应再单独交纳这个费用,但广大物业公司却高喊成本投入太大,不收费就亏损,并多次请求物价局批准收费。根据《关于二次转换供热收费标准的初步意见》(征求意见稿),原计划于2008年冬季开征二次转换供热收费,但受去年兰州燃煤供热价格大幅度上调的影响,同时考虑到兰州市民对供热价格的承受能力,兰州市物价局暂缓批准物业公司开征二次转换供热费。

  今年7月初,兰州市物价局发布下半年工作安排指出,兰州市将研究出台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但今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下降,在许多市民呼吁下调热价之际,兰州市物价局发文,批准了兰州市建委今冬供热不调价的申请,因此,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项目,兰州市物价局暂未列入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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