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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6套房中房自拆的超九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4046套房中房自拆的超九成
大多数人都自拆房中房。 记者黄澄锋摄

  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曾嵘)广州“房中房”自拆逾九成,首批11份罚单也已发出。目前,广州市对经依法查处的“房中房”实施产权信息注记,警示交易风险。

  昨天,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介绍,据最新统计,目前发出首批“房中房”《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涉及罚金人民币33000元,同时,发出《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78份,开启了对违法改建房屋室内结构进行行政处罚的先例。

  截至10月26日,广州市登记在册的“房中房”为4046套,自拆3750套,自拆率达92.7%。其中从化市自拆率为100%。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办、建委、国土房管局三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做好已查处房中房产权信息注记工作的通知》即将下发执行,届时,一旦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房中房”,其产权信息档案将由国土房管部门实施注记,注记内容“此房屋被依法认定为‘房中房’”。当产权所有人或代理人在执行相关行政处罚后,才可以取消此注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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