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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户口簿 两政府盖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一本户口簿两政府盖章
新中国初期的广州市市民户籍证。
一本户口簿两政府盖章
在过去,这种老式收音机还得申请派出所批准才能使用。

  民间收藏家展示老证件 新中国初期沿用民国时期户口簿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印章

  本报讯 (记者何道岚 实习生邢晓雯)您见过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却同时盖着中华民国政府及新中国成立后有关部门的印章吗?日前,广东省收藏家协会会员郭浩强向本报展示了一些建国初年的老证件,带读者回到那个连户口簿也来不及印制,买个收音机零件还要审批注册的年代。

  百废待兴时的权宜之法

  一本规格比A4纸略小的4页的户口簿,封面印制着“广州市市民户籍证,中华民国37年二月广州市政府民政局制发。编号东户0859号”显然,这是民国时期,由民国政府所发。但户口簿背面的“供应粮食证”印章却显示,这本户口簿在1950年,也就是新中国成立后还在使用,这是怎么回事呢?

  收藏者郭浩强告诉记者,这是由于当时广州刚解放,社会生产力低下,百废待兴,很多国民党政府遗留下的东西来不及更新,为维持社会秩序,就暂时沿用下来。以户口簿为例,变动牵涉各家各户,当时的生产效率不可能在短时间完成这项工作,而户籍工作不能耽误半刻,因此只能临时“将就”。

  这本户口簿背面有9个“供应粮食证”印章,估计也是由于当时来不及印制粮票,暂以在户口簿盖印的方式发粮食。有意思的是,虽然已踏入新中国时期,但“供应粮食证”上的日期仍继续沿用民国纪年,最晚的日期是“民国三十九年”,即1950年。

  两家人共用一个户口簿

  新中国初年,居民登记的是集体户口,所以这本户口簿里同时记录了2户完全不同的家庭的信息。翻开户口簿第一页,右边一面记录着使用户口簿的注意事项,左边一面记录着姓黄的一家人的信息,他们居住在“东山区新河四横八号二楼”。这个地址现在还能找到,紧邻《家庭》杂志社。第二页,则记录着另一户姓李的家庭,这家人居住在“羊山路未编门牌草屋”,经调查是位于今天的东风东路上。

  两家人没有亲缘关系,居住地也是风马牛不相及,因为什么原因被分配在同一份户口簿上面,令人费解。

  对比这两家人的信息:李姓一家有8人,黄姓一家有7人,家庭成员年龄最小的2岁,最大的70岁。黄姓一家籍贯台山,户长黄振华,高中学历,职业是“公务员”。可见当时高中学历就足以胜任公务员了。李姓一家籍贯番禺,户长李光汉,学历那一栏填的是“普通”,职业是“小贩”。

  郭浩强表示,这份户口簿是在很偶然的机会下寻获,由于是过渡时期的物件,现存的数量或许比较稀少。

  使用收音机要办登记证

  新中国初期,收音机几乎是人们获取外界信息的唯一渠道,因此,提防特务也就从严控收音机开始。当时,收音机的使用也被严加管制,郭浩强收藏的一份《广州市无线收音机使用登记证》就充分说明了这点。这份“登记证”是1950年12月12日由林和西派出所颁发的,详细登记了用户的名字、住址和收音机的型号、接收频率等信息。据了解,当时购买收音机零件及修理都要出示这份证件,用户迁居时还要向派出所申请登记,得到公安总局批准后,才可继续使用收音机。如果想把收音机转让给别人,新用户还要再向派出所申请使用登记证,在没有登记证的情况使用收音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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