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专电 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的数字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约为17071元。这是国家第一次发布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
统计表明,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根据调查推算,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分布几乎涉及所有的行业门类。比较集中的是:制造业(占私营从业人员总量的54.20%)、建筑业(占14.18%)和批发零售业(占10.42%)。
调查还显示,年均工资水平最高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为26345元;排第二位的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的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为22938元。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饮业的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均工资只有144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