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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统计备受质疑该如何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4:29  舜网-济南时报

  近年来,社会公众特别是网民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等数据颇有质疑,认为没有真实反映自己的实际所得。

  “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工作。”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说,针对社会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的质疑,国家统计局做了大量的解读、诠释工作。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主要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制订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和改进的各项具体措施。

  劳动工资统计的根本目的是反映劳动力用工成本,分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构成。利用劳动工资统计信息,可以进行国际间、地区间人工成本方面竞争力的比较。劳动工资统计也是制订社会保障政策以及计算社会保险征收比例和法律赔偿的依据。“劳动工资统计以单位作为调查对象,统计用人单位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而不是他们的实际收入。”冯乃林解释说,劳动工资统计反映的是平均工资水平,并不是衡量个人收入的恰当指标,衡量收入的指标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在针对“平均工资”的质疑中,有关城镇私营单位和个体户不纳入统计范围的质疑最多。对此,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据了解,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已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试点,并取得了2008年的统计数据。

  对于“个体户”,冯乃林解释说,一般意义上讲,个体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不涉及发放工资,也就不应纳入劳动工资统计的范围。但考虑到实际当中,的确存在经济类型划分难以明确、部分个体单位有雇工的情况。为此,国家统计局初步考虑将雇工在20人以上的个体单位逐步纳入统计范围,试点之后再全面推行。

  由于“平均工资”不能很好地反映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行业内部的工资差异,也不显示工资的基本构成,因此屡屡引发作为个体的社会公众的质疑。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统计局考虑从2010起进行试点,在统计中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指标,增加并规范企业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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