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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私企工资纳入国家统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4:52  扬子晚报

  08年全国私企平均工资仅为现统计“平均工资”的58.4%,难怪公众感觉“被增长”

  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27日透露,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冯乃林在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制度改革通气会上说,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有很多质疑,其中质疑最多的是私营单位等没有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本着坚定改革、妥善推进的原则,国家统计局拟采取系列措施改革和完善工资统计制度。其中,重要一点是扩大工资统计单位的范围,将私营单位纳入。

  此前,由于在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中,私营单位未纳入统计调查范围,致使社会上屡屡发出工资“被增长”的质疑。

  国家统计局昨天还第一次发布了私营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统计表明,2008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历史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005元,城镇集体单位为18338元,其他单位为28387元。

  而调查同样表明,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数量大。根据调查推算,2008年底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约有6676万人,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所包含从业人员的54.75%。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分布几乎涉及所有的行业门类。可以想见的是,统计制度计入私营单位工资后,“平均工资”的数据将出现明显变化,“被增长”或将成为历史。

  考虑到“平均工资”是制订社会保障政策、计算社会保险征收比例和法律赔偿的依据,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计入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会拉低总体工资水平,进而影响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国家统计局目前并未将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入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中。国家统计局正就此问题与相关部门协商,确保找到一个比较完善的解决方法(本报今日A18版有相关评论)。

  冯乃林还介绍,国家统计局还将完善统计指标,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指标,包括增加反映工资结构的指标。从2010年开始,逐步推广在私营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也实行抽样调查。从2009年年报开始,改变现行工资统计数据逐级汇总的模式,由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统计局直接上报的基层单位数据进行超级汇总等。 新华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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