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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两地14年花70万冤枉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4:52  扬子晚报

  近日,一位与丈夫两地分居14年的女士在博客中算了一笔账。由于不住在一起,每年5万元左右的无谓支出让她惊呼亏得慌。尽管夫妻两人近几年都在想方设法地往一起凑,但权衡工作等方方面面的利弊后不得不放弃。

  因为两地分居,夫妻俩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费用都要交双份。在她计算的每月额外支出里,电费200元、手机费100元、上网费190元(包括座机费)、小区管理费64元(最近涨了20元)、有线电视费26元,再加上汽车奔跑两地的油费每月1000元,以及保养、保险等平均1000元,以上项目合计2580元,一年就是30960元。此外,她如果将自己目前居住的三室一厅出租,按照小区里的行情,每月租金至少有1000元,但由于是自己住,这每年12000元的房租收入就成为一笔不小的隐性损失,算上前面计算的生活杂费,每年可统计的“冤枉钱”就有42960元。由于丈夫单独居住没时间料理家务,便请人帮忙做饭搞卫生。现在请的是丈夫的亲姐姐,在报酬方面算得不是很清楚。据她估算,如果按照一般的全职保姆每月1300元工资计算,这笔开支每年又要15600元。“如果我能天天回家,我们请一个钟点工就可以了,每月可以少开支好几百元”。这样算下来,她每年的无谓支出保守估计就有5万元。夫妻分居14年,大约花掉70万元冤枉钱。

  东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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