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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路过工地摔伤被三家单位当球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4:53  扬子晚报

  家住南京下关曹后村附近的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13505176110热线:我不久前骑车上街时,在曹后村到黄家圩的一条马路上,自行车栽进了一个小坑中,人摔在马路上,当场造成我手臂骨折,至今医药费已花了3万余元,但找遍了多个单位,却没有一家愿意为我负担这笔医药费,不知道该找谁埋单。眼下南京市政施工的地方比较多,坑坑洼洼的地方也不少,可以说险象环生,希望其他市民能小心一点。

  记者调查:

  昨天上午9点多,记者致电张女士的女儿刘小姐时,她告诉记者,事情发生的时间虽然在2个月前,但到现在,母亲还没有好利索,花了一大笔医药费,也没有人愿意负担。今年8月28日早上,母亲骑着自行车经过此路段,因为路面正在施工,骑着骑着,突然自行车一颠,她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一刹那的功夫,自行车歪倒了,人随之跌了下来,当时路上全是泥水,她从头到脚整个就像一个泥人。

  在民警及家人的护送下,张女士被送至鼓楼医院救治。经过医院检查,拍片显示张女士的左尺骨断裂,骨折断端有错位,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张女士的左手手腕至肘关节处,分别安装了三根钢针和钢板。医生告诉张女士,即使治好了,也有可能不能完全恢复原先的功能。

  多部门都说不关他们的事

  附近的市民告诉记者,在张女士出事的这条路上,没有施工以前还是比较平坦的,施工后,因为没有封锁,有的人还是走这条路,容易摔跤。刘小姐将相关的情况向玄武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做了反映。

  但市政回复称,这条路是由火车站修建的,修完后一直没有移交,因此,这条路的产权单位应该还是属于南京火车站。张女士的家人又找到南京市火车站,但该站的一位部门负责人称,火车站只管围墙之内的事情,至于围墙之外的道路,肯定不归他们管理。随后,张女士的家人又找到了道路旁的施工单位中铁四局城际铁路一标一队,但是施工单位的答复同样令张家人失望,因为他们称张大妈摔伤无法证明是在他们的施工工地造成的,因此此事跟他们无关。

  三方相互推诿,让张女士的家人很是无奈,无辜受伤,现在倒成了投诉无门了。那又究竟由哪家单位来为张女士的医药费买单呢?

  南京市玄武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养护所的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火车站建设时增加了一个轨道,用地要扩展,但因新建这处没有相关的规划及立项手续,没办法移交。因此,这条路不是市政道路,因为改建过后就没有移交过。按照这种说法,该条改建的道路养护责任就应该在火车站,那张女士受伤也应该由火车站负责了。然而,养护所这名负责人又称,如果火车站不认,可以找找施工方,因为原因就在于其排淤泥导致的。

  记者找到附近的施工方中铁四局城际铁路一标一队的负责人时,对方根本就不管此事,并称,有没有责任,让法院来裁决。

  花了3万元上法庭讨要

  刘小姐告诉记者,就在她母亲出事后的两天,事发路段就被封了。不过,记者仍然在现场可以看到有大大小小的坑洼。据附近的居民介绍,下雨之后,坑洼里就会积水,根本就不清楚深浅。而与此同时,旁边一施工工地接出的排水管也不时向路面排水。

  刘小姐的丈夫徐先生称,当时路面上“坑倒”他岳母的坑比较大,而马路也因施工而被破坏得很厉害。“事发时,这里的坑都被黄泥遮盖住了,行人根本无法清楚地分辨出这里的坑有多大多深。”徐先生称。

  刘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她妈的年龄比较大,手术后里面装了不少东西,还有可能进行二次手术,而拆线以后说不定还会留下残疾。至今,医药费已花了3万余元。但找了多个部门后,没有一部门愿意就此事进行协商,都是相互推诿。

  无奈之下,刘小姐决定上法庭为母亲讨一个说法。“我已委托律师,将南京火车站和施工单位中铁四局列为被告,上法庭来解决这个争端。”刘小姐说。

  本报记者 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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