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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人大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5:27  华龙网-重庆晨报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在北京举行,继续审议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等。

  根据会议议程,这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政府重大公共投资及其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等。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在京举行。新华社发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开始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审议中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则对现行法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明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对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草案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背景:

  城乡代表所代表人口比为1∶4

  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对农村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每96万农村人口选举1名全国人大代表,每24万城市人口选举1名全国人大代表,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1。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完善选举制度,扩大人民民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拟订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意义:

  保证城乡平等选举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修正案草案说明。

  他说:“我国各级人大经历了十几届选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是可行的。”

  在谈到这一修正的意义时,李适时表示,这“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城乡人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进一步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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