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建议:在一些监狱、看守所等地方存在“牢头狱霸”等现象。此前,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此,有些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上述规定没有包括受到虐待,以及监管人员放纵他人殴打、虐待的情形,建议予以明确。
草案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看守所被纳入赔偿义务机关
审议建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应当将看守所管理机关也纳入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
草案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拘留、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
审议建议:此前二审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致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应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一些委员和代表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较原则,操作性差。建议对精神损害赔偿予以细化规定。
草案规定: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实践经验不足的情况下,不宜在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可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赔偿金最高为5倍平均工资
草案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自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最长22天拿到赔偿
草案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从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天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从收到支付申请起15天内支付赔偿金。这样,受害人从递交支付赔偿金申请后,最多22天,就可以拿到国家赔偿金。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