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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莞惠消费维权有望“一体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6:11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饶洁)昨日,深莞惠三市消费维权合作工作会议在深召开,三市消委会签署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并就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解决机制、联合发布消费警示和编印消费指南等达成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深惠莞消费维权将逐步实现“一体化”;这也是三市消委会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三市政府《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

  今年2月27日,深圳、惠州、东莞三市政府签署了《推进珠江口东岸地区紧密合作框架协议》,4月23日,三市工商部门签署了《构建珠江口东岸地区统一市场监管体系框架协议》,提出“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等领域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在珠江口东岸地区建立起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其中,消费维权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深圳市消委会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积极推动以深圳市为核心,以东莞、惠州市为节点的珠江口东岸地区建立消费维权联动机制,为深化泛珠江三角洲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探索经验。

  会上,三市消委会秘书长签署了《深圳惠州东莞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协议书》,就处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体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等方面达成合作协议。其中,在消费投诉方面,三市消委会之间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消费者在三市任何一地发生消费纠纷,都可以直接向居住地消委会投诉,由居住地消委会受理后转交消费纠纷发生地消委会处理,实现“就近受理,异地办理”,将极大减少消费者异地消费发生纠纷后的维权成本。另外,三市消委会还将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编印消费指南,为三市消费者跨市消费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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