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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拟实行完全聘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6:2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李可心 实习生雷璐报道 深圳大学将为自己“动手术”,拟打破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人事能进难出的怪圈,实行完全聘任制,实施“非进即退”和“非升即走”制度,将来对于不合格的教授,深大可以要求其离开,这是记者昨天从深圳大学获悉的。

  昨天下午,市政协社会科学界别多位委员来到该校调研,章必功校长汇报了该校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讨论稿。据透露,改革方案以人事分配制度等内部管理体制和治理模式为重点,涉及高端人才引进、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等多方面内容,方案力争用5年到10年时间,使深圳大学形成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自主办学、学术主导、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创新性一流大学。目前该方案还是讨论稿,需报深圳市政府批准后才可实施。

  人事制度改革是整个改革方案的重点、难点和亮点。根据该方案,深大人事改革将实施完全聘任制,打破终身制,做到“各类岗位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岗位职务竞聘上岗,能上能下;人才流动竞争开放,能进能出”,同时用聘任条例来规范职业导向,形成教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三类不同的高校职员体系。

  改革后学校新聘各类人员人事关系将交由政府部门认可的社会机构管理,教师岗位分别设立“长期聘任”(长聘)、“固定期聘任”、“短期聘任”(短聘)和“特别聘任”(特聘)四种聘任合约,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设立“长期聘任”和“固定期聘任”两种聘任合约,获得长期聘任资格者其人事关系可由学校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该方案,学校将采用国际惯例,各岗位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年度及聘期进行合约考核,实施“非进即退”和“非升即走”制度。所谓“非进即退”,是指考核时基本合格者不得应聘更高级岗位,有长聘资格者考核不合格给予一年整改期,期满仍不合格者予以低聘;“非升即走”制度则是指固定期聘任者考核不合格、未能晋升上一级岗位或取得长聘资格,予以解聘或不续聘。学校以此来构建“以短聘考察人才,以固定期聘任培养人才,以长聘留住人才,以特聘招揽高才”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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