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白雨 通讯员张琦)一场民事纠纷案件审理完毕,原、被告和法官都没有离开,而是针对案件促膝谈心。
昨日下午,襄樊中院首次推行“判后答疑”制度,针对原、被告双方的疑问,法官逐个予以解答。
襄樊中院要求,除审判长、审判员外,没有特殊原因,合议庭成员也要参加。
首次“判后答疑”,针对的是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庭审完毕后,双方已达成了调解协议。
首次“判后答疑”持续了30多分钟,包括合议庭成员、民三庭庭长熊建利在内的6名法官,回答了上诉人和2名旁听者的提问。
熊建利认为,“判后答疑”制度,能让人胜得堂堂正正,败得明明白白,增加了判案透明度,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安徽、重庆等地法院系统,已全面推行该制度。襄樊中院表示,将逐步在全市法院系统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