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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为石市首批“甲流”疫苗受种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6:3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伟)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疾控中心获悉,石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于28日启动,市公安局公安干警为石市首批受种者。自接种之日起,各县(市)区对甲流疫苗接种相关信息要每日报告。

  28日上午,甲流疫苗接种在桥东区首先启动,首批受种者为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安干警。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接种工作,桥东区疾控中心已经举办了“甲流疫苗接种培训会”,对来自该区各接种点的接种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

  甲流疫苗接种实行严格的接种信息登记制度。每个受种者必须填写“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信息登记卡”并签字,集体单位要同时填写“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并按规定格式在接种时报告到接种门诊。登记卡由接种门诊组织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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