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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同比例选代表淄川人大先行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7: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城乡同比例选代表淄川人大先行一步

  淄川区农民正在投票。 (资料片)

  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后的效果非常好,不仅农民代表的数量明显增加,而且所提的农民关心关注的建议也明显增多,反映农村农民问题的议案增多了。

  本报济南10月27日讯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根据草案规定,我国将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让淄博市淄川区人大两年来的担心变成了安心,因为早在2007年11月他们就已率先实现了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我们非常赞同草案中的这个修改,实现城乡同比例选人大代表。”27日,淄博市淄川区人大常委会的许前对记者说,这也让他们对两年前开始的城乡同比例选举不再担心了,“当时毕竟没有法律依据,我们属于提前操作”。

  据了解,随着淄川区城镇化的推进,城镇人口大幅度增加,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乡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按照往届城乡4:1的人口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农村特别是山区将会出现农民代表少之又少的局面。

  在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前,淄川区按城乡人口4:1的比例分配区人大代表名额,最多的代表团人数有27人,而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乡镇则代表人数非常少,最少的仅2人,不少乡镇无法独立组团参会。而且城镇代表更关心城镇建设,替农民想的少,很难反映农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后,2007年11月,淄川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出的253名区人大代表中,纯农民身份的代表112人,比上届增加了11人。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8件,其中来自农村代表的建议62件,占建议总数的79%。

  许前介绍说,实行城乡同比例选举后的效果非常好,不仅农民代表的数量明显增加,而且所提的农民关心关注的建议也明显增多,反映农村农民问题的议案增多了。

  对淄川区的选举改革,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虽然都没有明确表示支持,但也没有进行干涉反对。“立法往往滞后于实践,对地方人大的探索应该鼓励,没有明确表态本身就是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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