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潭水推行村级议事委员会制度见成效
南方日报讯阳春市潭水镇将化解群众纠纷重心下移,推行村级议事委员会制度取得成效。笔者昨从阳春市了解到,该市潭水镇今年7月份在全镇23个村(居)委会铺开推行村级议事委员会以来,全镇共举办了7次村民议事会,共议事案件7宗,其中议决5宗,另2宗正在抓紧组织议事中。
村级议事委员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调解本村重大、复杂民事纠纷的群众组织,由村党支部书记任主任,其他村干部任副主任,各自然村村长、市(镇)人大代表、乡村名流、村老干部为成员,驻村工作组长任指导员,镇司法所、综治办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据了解,村级议事委员会议事时,先由矛盾双方当事人摆事实、举证据,让议事委员会全体成员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各种因果关系;再由村长和了解事情真相的议事委员会相关成员进行评议,并给时间双方当事人互相辩论。最后由全体议事委员会成员就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分析归纳整理,合议表决后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初步调处结果,并将结果在村公告栏公示7天,听取各方意见,公示后再由议事委员会作出最后处理意见,使矛盾得以最终解决。
毕式明伍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