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据新华社电 近年来,社会公众特别是网民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等数据颇有质疑,认为没有真实反映自己的实际所得。据介绍,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据了解,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已经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试点,并取得了2008年的统计数据。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披露,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7071元,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