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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开拓奋进“七个一”

  ①开展项目预防,院领导与工程建设单位领导签订责任书。②干警表演歌舞节目。③院领导上街设点接受群众举报和法律咨询。

  【档案】

  院 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

  检察院建院时间:1978年8月1日,原名为广东省花县人民检察院;1992年更名为花都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更名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现任检察长:孟庆胜

  人 数:121人

  荣 誉:广东省“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院”、广州市市委市政府“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2003年,控告申诉科接待室被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检察院分别评为“文明接待室”,200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一段记忆:检察事业恢复与重建

  1978年8月1日,一个让花都检察人刻骨铭心的日子。在这一天,恢复重建的广东省花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华大马路24号挂牌成立。恢复重建的检察院,没有内设科室,主要以刑事检察为主,花都检察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重建之时,该院只有7个人。一辆自行车、两张铁脚板就是交通工具。1979年,经花县县委批准,从各条战线调入一批干部充实检察队伍。1985年起,开始有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学历层次较高的人员,经培训后从事检察工作,大大提高了检察干警的法律专业化水平。30年过去了,从花县人民检察院到花都市人民检察院再到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三易其名,两度搬迁,该院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与共和国一同成长,今天的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谱写了一篇篇检察事业的光辉篇章。目前,该院拥有反贪局、反渎局等14个业务科室和一个后勤服务中心,在编干警108名,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达到87%,设施齐备,人才辈出,履行检察职能的水平不断提升。

  一个主题:维护稳定保平安

  地处快速发展的新兴城区,该院长期面临刑事案件居高不下,大要案多、新罪名多、疑难案件多的办案压力。据统计,1995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13808人,提起公诉13848人。办理的刑事案件逐年递增,由最初的每年几十件增加到现在的年均1400余件。

  近年来,该院办理了许多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如麦某、陈某抢劫案;江某、黄某重婚案;陈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陈某传授犯罪方法案;陈某故意伤害案等。这些案件的批捕和起诉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重从快,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花都的社会稳定,增强了市民的安全感。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健全和完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批捕、起诉环节的适用标准、工作机制和具体方式,统一宽严尺度;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制度,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一项重任:反腐肃贪促和谐

  1995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83宗20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224.47万元。其中80%是大案要案。如花都民政局原局长姚某挪用公款案;花都市粮食局原局长骆某贪污、受贿案;花都区发展计划局原局长曾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花都区财政局综合计划科原科长黄某贪污、挪用公款案等,这些案件的查处,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尊严,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查办职务案件的同时,该院积极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工程同步预防制度,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等等,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一个重点:强化监督求公正

  近年来,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不断强化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渠道,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予以备案,跟踪监督,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保证行政执法依法有效运行。

  1987年9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以盗窃罪改判巫某有期徒刑九年、改判黄某有期徒刑五年。这是该院重建后,首宗“一抗再抗、终获成功”的案件。2004年,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提请抗诉的叶惠兰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一案获改判。民事案件在终审后,能通过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并改判的案例并不多见,因此该案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该院监所检察科担负着对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广州市第二劳教所和第三劳教所的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以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监所检察部门认真协助劳教所、看守所做好安全管理,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感化教育,确保了监管场所秩序良好。自2003年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以来,建立健全了纠防超期羁押的各项机制,全面保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保持着零超期记录。

  一条主线:服务大局保民生

  该院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1995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51件次,受理举报线索737条。该院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坚持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将释法解疑贯穿始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一点一滴服务群众、一案一事取信于民,积极推行“便民诉求、利民维权、亲民化怨、惠民为重”的工作措施,精心打造的“热心接待、细心了解、耐心解答、诚心处理”的“四心服务品牌”,树立起了亲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一种形象:从严治检扬法威

  发展检察事业,关键在人。该院重建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强检战略。牢牢抓住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多次向全国招聘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检察队伍,着力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该院相继推出了中层领导干部聘任制、竞争上岗制和任期评价考核制等多种措施,队伍的整体素质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年轻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正逐渐形成。以狠抓办公室建设为切入点,大兴调研之风,服务领导决策,培养了一批调研人才,推动了调研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通过坚持“从严治检”,团结和谐、务实创新、公正高效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一支风清气正的精锐之师正在依法治区的征程上前行,涌现了广东省人民满意检察干警、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办案能手、广东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和广州市十佳检察官、羊城检察先锋、广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

  该院先后被广东省评为“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被广州市评为“政法先进单位”、“严打整治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一份期盼:科学发展谱新篇

  花都检察从恢复到发展壮大,这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砺练成长的队伍,在中共花都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走过了一条写满光荣与梦想的发展之路,在开拓中前进的花都检察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该院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服务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实践,将“阳光检务”活动推向深化,开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为花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续写花都检察事业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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