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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英会见芬兰司法部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8:36  法制日报

  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芬兰共和国司法部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2010-2012年执行计划》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吴琼司法部长吴爱英今天在此间会见了应邀来访的芬兰司法部长布拉克斯一行。双方就加强两国在法律和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行了交谈。

  吴爱英向客人介绍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情况。吴爱英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在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谈到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时,吴爱英说,中芬两国进行司法和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础和前景。两国1995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芬兰共和国司法部司法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先后签署了5个三年执行计划。两国司法与法律界在备忘录框架下,加强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继续加强两国在法律和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推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布拉克斯感谢吴爱英的邀请,并介绍了芬兰司法制度的情况,表达了与中方在法律和司法领域进一步密切合作的愿望。

  会谈结束后,两国司法部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芬兰共和国司法部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2010-2012年执行计划》。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等参加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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