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贵阳城镇职工医保有调整——
年度最高支付15万元
金黔在线讯 10月27日,记者从贵阳市医保中心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对贵阳市城镇职工和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
据介绍,为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结合贵阳市经济发展和统筹基金收支情况,经研究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贵阳市城镇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的最高支付限额,由之前5万元调整为15万。
贵阳城镇居民参保第一年,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年底最高支付限额由之前的7万元调整为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