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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男子酒后骑套牌车 12分不够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0:1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李大泽吴臻通讯员林勇本报讯

  “什么?罚1800元、12分还不够扣,还要扣证3个月。”面对如此处罚,酒后骑套牌摩托车的当事人后悔不已。

  昨日上午,当事人官嘉煌来到福州晋安交巡警大队处理23日晚的酒驾违法记录。23日晚,晋安交巡警大队在福新路查酒驾。远远地,警方就看到一辆摩托车开来,离检查点约十几米远时,摩托车突然蹿上人行道。“绝对有问题!”民警追上去,拦下驾驶员官嘉煌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酒后驾驶。

  通过上网比对,警方还发现,官嘉煌骑的车牌号为闽A14727的摩托车是套牌车。

  官嘉煌说,因为“没空去报牌”,就在街头找人做了假的。

  按规定,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要处罚款1500元、扣12分。而酒后驾车,则要罚款300元、扣6分,并扣证3个月。两项违法合并处理,官嘉煌被处以罚款1800元、扣满12分并扣证3个月。当知道这个处罚结果时,他连声说:“亏大了,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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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完酒12小时跑去代驾还被查出酒驾

  N本报记者李大泽吴臻通讯员水部综本报讯27日凌晨1时许,福州水部派出所民警在海底支路设卡查酒驾,只见一部黑色小车飞驰而来。

  警察上前示意靠边停车,打开车门,酒味扑鼻而来,驾驶员却镇定自若,一直辩称没喝酒。民警一测,发现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37mg/100ml,属酒后驾车。

  随后,驾驶员张永林交代说,他正在帮朋友代驾。原来,他在10月25日晚开始喝酒,一直喝到26日中午,具体喝了多少,他也不记得了。当晚11时朋友打来电话,让他过去帮忙开车。他想,喝完酒已休息12个小时,应该不会被查出酒驾了,就答应了。

  目前,警方已按酒后驾车的相关规定,对张永林作出处罚。

  对于张永林这种情况,本报曾报道说,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性别、年龄、体重、烟酒嗜好、营养状况、饮食习惯、胃肠及肝功能状态等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影响酒精代谢,因此,并不是说酒后休息了12个小时,就不会被查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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