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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电线引发火灾责任人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0:4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今年8月17日,从江县往洞乡吾架村发生火灾事故,烧毁房屋35栋,受灾43户17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7万元。近日,当地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村民吴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据介绍,火灾事故发生后,经过从江县消防部门深入调查认定,火灾系该村村民吴某家中电源线路老化造成线路故障所引发。村民吴某私接电源线路,且管理不善,对此次火灾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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