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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护记者合法的采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2:11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本报连续报道的《违规燃放鞭炮,公然阻挠记者采访并摔坏记者相机》一事终于得到初步处理,昨日上午,在合肥市公安局井岗派出所的协调处理下,记者受损的相机得到赔偿。

  昨日上午,合肥市公安局井岗派出所所长高毓晞将违规燃放爆竹的肇事门店相关租金作为赔偿相机的费用交给本报记者。据高毓晞所长介绍,自从事件发生以来,该派出所通过积极调查走访,证实“胡氏昌龙门窗”店的老板正是肇事门店的房东,当日几个肇事者正是从该店里冲出来的,与店主有比较密切的关系。肇事者阻挠记者采访并摔坏相机事件发生后,肇事的饭店老板便迅速逃走,一直未出现。“我们多次找门窗店老板谈话了解情况,进行协调处理。”高所长称,经过研究决定,将肇事门店的租金、押金扣押,并作为记者相机的赔偿费用,同时将该饭店的物品暂扣给房东。

  “作为公安机关,除了保一方平安,也要保护记者合法的采访权!” 同时该派出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密切关注肇事门店及肇事者,一旦发现肇事者的行踪,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门店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责成肇事者向记者当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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