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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中房”自拆逾九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4: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周乐瑞、通讯员曾嵘报道:广州“房中房”自拆逾九成,首批11份罚单也已发出!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办获悉的。

  今年5月起,广州向“房中房”全面开战,提出年内实现90%出租屋不存在“房中房”的目标。最新数据显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之后至前天,广州市内自拆“房中房”为3750套,自拆率为92.7%。

  另一方面,广州“房中房”整治也正式使出硬招,近期已发出首批“房中房”《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涉及罚金人民币33000元。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除了执行行政处罚外,对在限期内拒整改的“房中房”,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据了解,首批罚单中暂未涉及罚金数额较大的案例,罚金在5万-10万元的案例,相关区正在按程序处理。

  据悉,部分“房中房”业主为规避自行拆除或行政处罚,便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抛售“房中房”物业。也有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物业,并承担了相关的整改责任和行政处罚,带来不少交易纠纷或民事纠纷。

  广州市出租办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减少此类纠纷,市出租办、建委、国土房管局三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做好已查处房中房产权信息注记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期下发执行。届时,一旦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房中房”,其产权信息档案将由国土房管部门实施注记,注记内容“此房屋被依法认定为‘房中房’”,“当产权所有人或代理人在执行相关行政处罚后,才可以取消此注记信息。”目前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11套“房中房”将实施产权信息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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