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10月28日讯(通讯员 佘新建 杨柳)为占邻居吴某宅基地范围内的巴掌之地,被告人杨某竟将吴某手臂砍伤,致吴某手部骨折。10月27日,湖南省花垣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吴某经济损失21031.9元。
杨某与吴某本是邻居,因地界纠纷多次发生争吵,经过朱朝村村委及道二乡政府的调解,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划定了双方的宅基地范围。今年1月3日11时许,吴某看见杨某在砌围墙,但是并未按照双方调解协议留出足够宽度的排水沟,致使其无法正常排水,吴某于是将砌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的一块砖移开一点,杨某看见后,竟冲过去用拿在手上的砌砖刀朝吴某猛砍,将吴某左手臂砍伤,致使吴某左手尺骨骨折,九级伤残。
案发后,尽管杨某主动投案,后悔莫急,但还是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稿源:红网 作者:佘新建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