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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新标准 老车老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5:2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鲁雁南)11月1日起,本市在新车登记注册过程中将对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提前实施“国四标准”,届时还未拍到上牌额度的已购车辆怎么办?外省市车辆转入、在用车辆转移或变更时,又该如何执行?

  针对市民关心的具体操作环节问题,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释疑解惑,希望借助媒体“广而告之”,便于相关车主做好准备。

  ■尚未拍到牌的已购车辆怎么办?

  凡在今年10月31日前已在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办理预约登记手续的车辆,仍可按照原环保标准执行。

  预约登记的车辆必须在年内办结注册登记手续。预约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标书、车辆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等)、进口凭证或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并将机动车驶至车辆管理所现场进行查验、拍摄车辆照片并拓印车辆识别代号。办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预约登记时完全一致。

  ■外省市转入的车辆如何执行?

  凡在今年10月31日前已从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往本市手续的机动车,仍按原环保标准执行。转入时间的计算按车辆管理所自机动车登记系统下载信息中的转出时间为准。相关车辆应在转出后一个月内到本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续。

  ■进口车辆达到“欧IV标准”是否可以直接上牌?

  进口车辆也必须向环保部进行“国四标准”达标车型核准申请,核准公告发布后方可申请上牌。

  ■已注册登记的车辆是否需改装?

  “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因此没必要对车辆进行改装。已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车,办理转移或变更业务时仍执行原环保标准。沪C号牌车辆换发可在市区通行号牌的,必须符合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环保标准。

  ■怎样查询机动车是否“达标”?

  经国家环保部审核认可的3000多个达标车型已全部上网公布,市民购车前可登录市环保局网站(www.sepb.gov.cn)查询。

  已经环保部公告确认、但尚未转入车辆管理所核准准入的车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持《机动车合格证》和销售发票,向环保部门要求出具排放达标证明。车辆管理所将以环保部门出具的确认凭证及相关材料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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