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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救人牺牲体现的道德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5:37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

  上个世纪80年代,第四军医大学的一位名叫张华的大学生,为了救一名掏粪老农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社会上由此而引发了激烈的大辩论:一名大学生牺牲自己而救一名掏粪农民,值不值得?同样本次事件也引发相同的讨论!

  “生命至上原则”近些年时常被人提及,不可否认,珍爱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至上”的一种具体表现,但“生命至上”在本质上绝非全部指向自我。湖北这10多名大学生结人梯救落水少年的举动,未尝不是“生命至上”的体现,只不过指向的是他人而已。事实上也正因为如此,让其“额外”获得了另一种更为灿烂的道德价值。

  我们应该讨论怎样向他们学习,因为这是一种精神,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因而,即使“值不值得”不是一个伪问题,但在面对三个英勇献身的生命和三个残缺的家庭时,我们还是少些这方面的争论,多些触手可及的关爱与温暖。不然的话,恐怕既是对三个已逝生命的打扰,也是对两名获救少年的残忍。

  雷锋是特定时代的人物,但其精神实质没有时代局限性。当代社会,人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个人在社会中的价值。不同的时代造就不同个性群体,但相同的是社会责任感。

  生命诚可贵,仁义价更高!在生命和仁义两者不可兼得的时候,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英雄之所为也!

  本网评论员:郭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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