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小学生扮僵尸吓唬同学致其摔倒骨折被判赔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16:18  国际在线

  本报深圳讯 因为在学校遭遇其他学生扮僵尸吓唬,一名6岁女生摔倒致左手臂粉碎性骨折。昨日,这起案件在深圳中院二审,受伤女童一审提出了24万余元索赔,一审判扮僵尸吓唬她的男生和学校赔偿共计23万余元,赔偿的两方均不服提出了上诉。

  据一审查明,2007年9月26日下午,小南(化名)在就读的某小学教室外的走廊“扮僵尸”吓唬小扬(化名),小扬不愿与小南嬉闹并快速向教室移动,在教室门口附近与另一名学生发生碰撞,导致小扬受伤。2008年8月15日,深圳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作出鉴定书,认定小扬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另据小扬家人提供的证据,因小扬在出发前一天发生涉案伤害事件,导致一家三口到欧洲旅游未能成行。

  2008年,小扬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小南和学校方面索赔24万余元,其中除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128036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及旅游合同违约赔偿67830元。今年5月,南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扬的各项损失为23万余元,由小南承担90%,学校承担10%。

  在上诉状中,小南一方认为一审判决没有依据,首先认定九级伤残法医学鉴定书无效,因为其中三名司法鉴定人无司法鉴定从业资格。其次,判赔6万余元的旅游损失赔偿也没依据,应另案处理。此外,小扬在事故中应与小南承担同样责任,而学校方面则应承担20%责任。

  学校方面则坚持自己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责任,同时也提出法医学鉴定书存在严重的证明力瑕疵。(程伟)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