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屯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过快速出警不懈追踪,1小时侦破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10月19日9时16分,屯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屯留县旧309国道河北脑村路段有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电动车驾驶人受伤,望中队立即出警。接报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先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根据现场遗留两车相撞残片及目击者提供的“肇事者带红色头盔、骑黑色125型二轮摩托车,肇事后向北方向的东兴旺村逃逸”等线索,迅速赶赴东兴旺村分组展开排查。经过民警近1小时的走家串户的排查访问,终于锁定符合肇事特征的刘某有重大嫌疑。
经与刘某接触,刘某矢口否认当天骑自己的黑色“五羊”牌125型二轮摩托车出过门。经对该车检验,发现该摩托车排气筒尚热,车前部有明显碰撞痕迹,民警当即取出事故现场遗留残片进行比对,确认该车符合肇事特征。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某终交代了自己在河北脑村路段将一骑电动车老者撞倒后驾车逃逸的事实。
当日,刘某被屯留县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王新贵 吴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