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葛崇收 樊晋来)近日,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了让律师介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做交警和事故当事人的“红娘”的措施,从而快速、高效、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群众的好评。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由于事故当事人对交通法律、法规知之甚少,造成事故处理难、速度慢、效率低,有时还会因事故当事人认为事故处理得不公正和民警产生矛盾,影响警民关系,针对这一情况,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创新工作思路,邀请律师事务所进驻交警大队,在大队事故处理部门设立律师咨询、协助调解办公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坐班接受当事人咨询,接受事故处理科室邀请参与赔偿纠纷调解,帮助当事人落实调解协议的赔付。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或不履行协议赔偿条款的,由律师代理受害人及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这样对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交警可及时处理结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