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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许霆”一夜狂取241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2:17  汉网-武汉晚报

  “倒”出1.2万多元被判刑3年半

  

南京“女许霆”一夜狂取241笔

  利用银行失误狂取241笔总数一万多元,银行已经打来电话,请她去谈谈,但她却执迷不悟,结果,错过了这个唯一可能逃避惩罚的机会。27日,被称为南京“女许霆”的李玉(化名),被南京下关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退赔全部赃款。

  一夜“倒”出1.2万多元

  李玉今年31岁,南京人。初中毕业后,李玉就混迹社会,从没找过正经工作,染上一身恶习。

  去年12月18日下午,李玉去银行取钱,要取的数目是350元。回家后,她从钱包里拿钱时,发现竟然是400元。一时间,李玉有点缓不过神来。想了半天,李玉终于明白过来,肯定是银行的ATM机出问题了。李玉想,自己要是再去取,会不会再多给50块钱呢?这个想法让李玉心里痒得不行,她决定等到晚上再去银行试试看。

  去年12月19日零点,李玉赶到了下午取钱的银行。她在自动取款机上输入取款额250元,出钞口吐出300元。由此,李玉发现了规律,只要带有50的数目,吐出来的肯定多50元。随后,李玉不停重复着这样的操作,银行卡里的钱取光后,她甚至骑着车赶到附近另一家银行,把钱重新存到卡里,不厌其烦地重新来过。最后,她取款241笔,倒腾出12000多元。

  但银行第二天就发现了这个错误。原来,银行在取款机上50元的出钞档上放了百元大钞,所以吐出来的都是100元。当天,发现这种情况的还有一个市民。银行在发现错误之后,立即通知了李玉和那位市民,那位市民把钱还了,而李玉在接到电话后,却置之不理。

  今年6月20日,李玉在下关一超市偷洗面奶、牙刷等物被抓获,一比对,发现她正是银行报案所说的人。据李玉供述,钱都被她拿去还信用卡了。

  自称不知广州“许霆案”

  27日上午9:30,李玉被从看守所送到了下关法院的临时羁押室。记者眼前的李玉个子不高,留着一头短发,看上去并不像个有这么多问题的人。记者问李玉,在取款机上取钱的时候,知不知道一个叫许霆的人,李玉摇摇头说不知道。李玉还告诉记者,取钱的时候,她也曾感到有点害怕,也曾担心被银行发现。但她转念一想,就算被抓到了,大不了把钱还给银行就行了。

  南京下关检方认为,李玉在自动取款机上连续多次取款,其取款的方式、数额、持续的时间均能反映其利用银行自动取款机出错之机,非法获取银行资金,与储户正常、合法的取款行为有本质区别,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并以此罪名对李玉提起了公诉。

  庭审结束后,李玉告诉记者,男友在浦口买了房子,年底就能拿到,两人已经准备结婚,但现在估计肯定是分手了。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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