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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告妹妹巧解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3:08  扬子晚报

  赵玲的姑姑去世,口头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她这个侄女,可是她拿着存折跑了多次银行,银行就是不给取钱,这可急坏了赵女士。有人给她出了个招,上法院起诉自己唯一的妹妹,这个方法真奏效,法院很快判决下来。近日,赵玲拿着判决书到银行顺利取回了钱。

  侄女领姑姑遗款遭银行拒付

  赵玲的爷爷育有一子赵诚一女赵梅,赵梅终身没有婚嫁,未曾生育子女;赵诚生有两个女儿,一个就是赵玲,一个是赵雪。爷爷奶奶很早就过世,姑姑赵梅生前居住在养老院,依靠自己多年的积蓄生活,赵玲一直与姑姑感情不错,多年来常常去探望,共叙天伦,让姑姑安度一个幸福安详的晚年。去年年底,姑姑在养老院溘然辞世,赵玲忍着悲痛,一手为姑姑操办了丧事。随后,养老院向赵玲转达了其姑姑病逝前向养老院在场人员口述的遗嘱:其去世后所有遗产包括存款由赵玲继承。

  姑姑的后事处理完,赵玲拿着姑姑留给她的数张存折前往银行取款,因姑姑去世比较突然,赵玲也不在现场,存折的密码也无从得知,没有存折密码,赵玲无法取出存款。赵玲把姑姑留给自己遗产的事情经过向银行作了说明,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如姑姑的死亡证明、养老院见证人工作关系证明、口头遗嘱证明等资料,可是银行认为仅凭这些证明,还不能将存款支付给赵玲,要求赵玲要么出具公证处的公证文书,要么出具法院的判决书,确认口头遗嘱的效力。

  状告亲妹换来一纸判决巧解难题

  赵玲前往公证处寻求公证,公证处建议她还是通过法院诉讼,因为姑姑生前未婚育,爷爷奶奶和自己的父母也早已经辞世,姑姑的亲人只有自己和自己的妹妹,于是赵玲以继承纠纷为由将妹妹赵雪起诉到法院。庭审中,赵雪表示,赵玲所说一切都是事实,姑姑的财产和自己没有关系,认可姑姑的口头遗嘱,双方对应该由赵玲继承遗产没有任何异议。

  这种案子没有任何疑义啊,法院审起来十分快捷。赵玲对姑姑尽了孝道,姑姑把遗产给她在情理之中。姑姑去世前神志清楚,完全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是法律上所说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立遗嘱时还有证人在场,她的遗嘱符合法理的精神;而作为被告的赵雪一进法庭就表示,遗产和她没关系,完全应该由姐姐继承,这更是又合情又合法。最终,法庭判决姑姑名下银行存款及其相应利息归赵玲所有。赵玲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很快在各个银行拿到了姑姑留给自己的遗款。

  事情到此好像很圆满了,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一点不对劲的地方,赵玲本来是既合情又合法地继承姑姑的遗产,但就是拿不到。奇怪的是,银行没错,公证处也没错。赵玲走投无路之际幸亏得行家指点,想到了起诉。于是就很不合情理地硬拉上自己“无辜”的妹妹当被告?但如果妹妹就是不愿意当被告,或者赵玲压根就没有妹妹,那事情该如何结束?律师告诉记者,这种情况绝不是个别,当年的独生子女也加入到继承行列,如果他们遇到类似的案件,他们就很难找到一个符合要求的被告。看来这种情况应该引起立法机关的重视,免得赵玲们重复上演硬拉亲人当被告的尴尬。(文中人物皆为化名)庆妍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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