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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果实被攫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3:08  扬子晚报

  地点:孝陵卫法庭

  龚女士坐在原告席,女儿小南坐在被告席,母女俩眼睛红通通的,谁也不看谁。

  龚女士今年49岁,有过一段婚史,但没生过小孩,小南是她领养的女儿。母女俩之所以出现在法庭上,是因为龚女士想跟小南解除抚养关系。

  法官问为什么。龚女士说,这事归根结底得怪前夫。她1987年结婚,1990年领养小南,1997年离婚。离婚后独自抚养小南,吃了很多苦,为了不让小南受委屈,连对象都没敢找。前夫12年来从未给过抚养费,还霸占着法院判给女方的财产。现在小南长大了,前夫却来抢夺“胜利果实”。

  龚女士说,前夫动不动就到学校找小南,让小南跟他回家,小南是非不分,竟然跟那男人来往。在她看来,小南跟那男人接触后就变坏了,经常逃课,夜不归宿,还听那男人唆使回家拿东西。

  小南争辩说,她从没那么做。她还向法官诉苦,说从小很不幸,缺乏父爱,还常挨养母打骂。

  龚女士表示,她以前脾气确实不好,主要是因为小南不听话;如果现在小南想跟养父生活,她不阻挠。小南沉默,片刻之后说,她能理解妈妈的苦心,还是希望回家跟妈妈过。

  法官调查后认为,这对母女没有实质性矛盾,关系也未彻底破裂,只要今后加强沟通,还是有和好可能的。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是否应当解除,取决于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确已恶化。因此,法官驳回了龚女士的诉求。

  【那个男人也许不是好丈夫,但未必不是好父亲。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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