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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泉州市区工业用地安排在工业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3:1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丽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政府获悉,日前发布的《泉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用地规范管理的通知》提出,今后泉州市区工业用地一律安排在工业园区内。市区工业园区由市区两级统一组织规划开发建设;街道、社区不再开发、经营工业园区,不再单独安排工业项目。工业园区用地项目必须与功能规划与投资规模相适应。

  此外,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功能规划,整合资源,提高聚集效应,防止重复建设。新增工业、商住等经营性项目用地、资源开发利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

  据介绍,泉州市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地点、用途的确定,必须由用地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统一审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新规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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