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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家庭意外险 兰州三千余人将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3:47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赵汇 通讯员王一南)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年龄在65周岁以下,子女年龄在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年每个家庭30元/份,可获保额为2万元/份的保险金额。10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人口委获悉,今年兰州市已率先将安宁区列为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单位,明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系“生育关怀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000户计划生育家庭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受益人数达30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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