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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惠消费遇陷阱 可在莞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莞深惠签订三地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协议书

  政闻快报

  本报讯 (记者倪少娥 通讯员梁慧玲)随着莞深惠三地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三地消费维权也将“一体化”。今后,东莞消费者在深圳、惠州遇到消费问题,可以直接东莞消委会投诉。记者昨日从东莞消委会了解到,莞深惠三地日前签订了《深圳惠州东莞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协议书》,三市消委会就消费者投诉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处理机制、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

  根据协议,三地维权合作范围包括: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体察等社会监督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消费指导工作,信息资源共享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等方面。

  同时,合作协议书还明确了三市消费纠纷处理的合作机制,消费者在深、惠、莞三市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以向消费发生地或者是消费者居住地的消委会投诉。

  在居住地消委会受理的投诉,将由消委会转移向消费发生的消委会并由之进行调查处理,从而实现“就近受理,异地办理”,减少消费者异地消费时发生消费纠纷后的维权成本。

  另外,莞深惠三市消委会还将建立联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消费投诉中的问题,并将从今年开始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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