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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搬法院查封财产被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长安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莞方达环宇公司是ST方源旗下的主要财务来源之一,今年以来方达环宇陷入了经营困境,法院于今年5月份查封了方达环宇公司的300多万元财产。在法院准备拍卖被查封的财产前夕,却发现查封的财产不翼而飞。

  ——详见本报9月24日A23版报道

  本报讯(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黄彩华)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查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了追讨被方达环宇公司拖欠的租金,擅自将法院查封财产转移,法院追回大部分被转移的财物,但仍有64790元财物没有找到。法院认为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擅自转移法院查封财产,影响恶劣,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昨日上午,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法院缴纳了所有罚款。

  拍卖前夕查封财物不翼而飞

  今年5月14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方达环宇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车辆等资产,并让方达环宇公司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保管。

  7月1日,法院委托东莞市一家评估所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300多万元,随后法院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行定于9月25日进行公开拍卖。

  9月17日,当法院组织竞拍人现场查看财物时,发现大量被查封财产不翼而飞,法院随即传唤方达环宇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据该公司管理人员于先生反映,公司在今年8月6日停止生产后,只留下两名员工负责看管财产,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也派了保安前来看管。8月26日,方达环宇公司两名员工因事离开,此后只有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保安看管。于先生向法院反映,因厂房是村里的物业,公司欠了村里的租金,既然有村里的保安负责看管公司财物,也就没有将保管工作变化的情况报告给法院。9月16日早上,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保安也撤离了公司。根据调查的情况,方达环宇公司被查封的财产丢失的时间,应该是9月15日下午至16日早上。

  村小组追讨租金擅搬财物

  根据掌握的情况,法院通知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关负责人协助调查。据调查了解,方达环宇公司租赁的厂房是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集资兴建,方达环宇公司拖欠经济合作社租金累计约200万元。为了拿到租金,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擅自将方达环宇公司部分被查封的财产转移到长安上沙中南居民小组的一间厂房内。

  法院认为,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擅自转移被查封财产的行为已经违法,李屋经济合作社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请求在法院的监督下将转移的财产全部搬回方达环宇公司。9月23日,在法院执行局干警的监管下,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派人将转移的财产搬回了方达环宇公司。

  法院委托评估所对财物进行了重新清点,发现财产比评估报告书所列清单少了一小部分,缺失部分财产的评估价值为64790元。今年10月23日,法院发出通知,责令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于3天之内追回缺失的财产。但至限期结束,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未能将上述缺失的财产予以追回。

  影响恶劣被罚10万元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由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擅自处分已被查封财产,现方达环宇公司比原来少了评估价值为64790元的财产,合作社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表示,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擅自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民事执行,且数额较大,在社会上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依法应予以处罚。考虑到该合作社负责人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主动搬回财物,损失较小,因此酌情决定对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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