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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三遇货不对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购房后三遇货不对板
业主关小姐指着的地方按合同是一个入户玄关。
购房后三遇货不对板
购房时宣传户型资料上面显示有入户花园。
购房后三遇货不对板
购房合同的户型图上面显示的入户玄关在收楼时不见了。

  业主关小姐交首期后被告之入户花园没有了 收楼后发现入户玄关也不见了

  本报讯 (记者蒋幸端、张玉云摄影报道)本来是业主看上楼盘的入户花园才买的楼,但是交了首付后才发现开发商改规划,入户花园变成了入户玄关,而收楼后却发现,入户玄关也不见了,非封闭式阳台还变成了封闭式阳台。

  业主关小姐在与开发商几经交涉无果后,昨日向本报报料。而开发商则称,收到投诉后,会跟进处理。

  开发商改规划

  入户花园不见了

  去年7月,关小姐和老公看上了南城鸿福西路塞纳城市嘉园的凯怡庭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有一个入户花园,但是不巧这套房子刚被售出了,“销售人员讲303房和我们看中的那套是一样的户型,只是反过来而已,一样有入户花园。”关小姐说,在销售人员出示的楼盘户型图册上,303户型的户型图确实也有一个入户花园,户型也和关小姐看上的是一样的。于是关小姐和老公同意购买这套房子。

  但是在交完15万元的首期后,关小姐却被告知因为三楼要改规划建空中花园的原因,入户花园没有了,而是改成了一个入户玄关,销售人员告诉关小姐,“入户花园也就1平方米左右,对户型没有影响。”销售人员还声称,认购书都出来了,同样有法律效应,不能退房了。

  因为已经交了首期,开发商又不同意退楼,在得到免两年管理费的承诺后,关小姐最后还是签下了认购书。

  收楼后发现

  入户玄关也不见了

  然后今年9月,关小姐去收楼时却发现,不仅入户花园不见了,连入户玄关也不见了。在现场询问开发商时,开发商称是工程部的疏忽,但是几经交涉,却一直没有人更改。

  不久前,关小姐写了一封投诉书给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按合同办事,把玄关给装回来,然后投诉书寄过去半个多月了,一直没有回音。“工程部推物管处,物管推服务处,一直拖着没有人管。”关小姐无奈地告诉记者。

  昨天中午,记者和关小姐在该楼房现场看到,原来合同书上的入户玄关没有了,大门直接退到了后面,整个房子少了1平方米左右,而原本在房间里面的厨房窗户则直接对着三楼公用空中花园的大门口。

  关小姐认为,“窗口对着花园的大门口,直接就在公用走廊上面,对于住家来说一点隐秘性都没有,非常不安全。”

  非封闭阳台

  变成全封闭阳台

  此外,让关小姐生气的是,原来合同上写明的非封闭式阳台变成了全封闭式阳台。收楼后,关小姐为了准确测量套内面积,专门去咨询了开发商,结果开发商告诉他们,所有的阳台都是封闭式的,而在他们的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的是“封闭式阳台0个,非封闭式阳台2个”。

  记者到旁边的正在装修的房子里面看到,阳台都是非封闭式的,而关小姐家的阳台则被装上了栏杆,变成了一个大的封闭式窗户,和合同上显示的非封闭式阳台并不一样。而且两个阳台变成了只有一个阳台。

  关小姐称,她查询了房管局相关资料后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封闭式阳台是计算全部面积,非封闭式阳台只计算一半面积,另一半的阳台面积是开发商送的,不算在价格之内,而如果非封闭式阳台变成了封闭式阳台,即意味着自己要多付两个阳台的一半的价格。

  开发商:

  会跟进处理

  昨天,记者致电塞纳城市嘉园开发商建工集团的一位陈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她不知道这件事情,业主可以写书面申请投诉到总经理办公室,如果她看到会让人跟进处理。而当记者告诉她该业主已经写过投诉申请,但是还没有受理时,该负责人则称,因为她没有看到报告,等她看到了再去处理。

  “我们每天都有人处理这些问题,申请到总经办后会开会跟进处理的。”记者再次追问怎么处理时,她声称会按照合同要求来做。

  律师:开发商如违约

  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向开元律师认为,非封闭式阳台变成了全封闭式阳台,入户玄关不见,这些都与购房合同上的户型图不同,当交楼标准与购房合同约定不同时,业主可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向开发商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此外,向开元介绍,认购书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如果业主在购房时发现认购书上的户型与自己要求不符合,也是完全可以要求退回订金的。

  业内人士:

  为何频现货不对板?

  本报曾报道过南城未来世界200多户业主因房屋缩水、房产证与购房合同销售面积图纸不符等问题与开发商发生争执(9月22日《广州日报·东莞新闻》报道《卖房时送的入户花园交房时成了套内面积》),昨天,记者又接到关小姐报料称因入户花园和入户玄关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一般入户花园、阳台等部分是开发商赠送的,房产证上对于赠送部分不像房子的其他部分那样规定得那么明确,造成了业主在维权时有很多困难。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赠送入户花园、阳台是近几年才兴起的一种营销方式,许多问题还没有规范,因此也容易造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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