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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使用少量假币者将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4:12  深圳晚报

  新华社广州10月28日专电 无意中收到假币不是新鲜事,但一些人选择悄悄把“钱”花出去,令一张张假钞流入市场“以假乱真”。目前在广东,再想以这种方式蒙混过关已非易事。

  从今年9月底开始,广东省公安机关为持有、使用少量假币设下一条“红色警戒线”,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打击假币违法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明知是假币而故意持有、使用,但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违法者要处以行政拘留,如有诈骗前科(诈骗两次或多次)则将进行刑事拘留并送劳教。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称,像有些商店贴张假币提醒市民,严格意义上说也是违法的。

  交通便利、人流较多的客运站、火车站是少量持有、使用假币的高发地带。广东警方介绍,在这些区域的便利店、早餐部、水果摊等处经常上演以假币换真币的“调包计”,假币面值以100元居多。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燕桓说,由于人员流动性较强,70%的警情无法形成材料档案,给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另外,发生在摩托车“带客佬”、出租车司机身上的假币案同样层出不穷。

  警方认为,在少量持有、使用假币的案件中,大部分人都存在侥幸心理,希望将自己手中的假币换成真钱。按照《刑法》规定,持有、使用假币4000元以上,或制售假币2000元以上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东警方认为这种惩罚力度对于猖獗的少量假币犯罪来说远远不够。由于假币买方市场仍然活跃,少量持有、使用假币仍呈高发态势。

  “以前我们对故意持有、使用假币的情况都是以说服教育为主,但现在我们发现这种惩罚力度太轻了,无法起到心理震慑作用,必须要用足法律手段,给这些违法分子一个‘信号’,让他们不敢心存侥幸。”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副科长梁广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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