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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重庆黑老大黎强发家史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4:3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对“打黑风暴”中的重庆来说,黎强不是被打掉的“最牛”角色,却是充满标签和争议的人物。在下属面前,他是体恤的老板;在媒体面前,他是为人谦和、敢于仗义执言的民营企业家;在法律面前,他是黑老大,强势又匪气十足,是暴力开道的“路霸”、黑白难分的经济巨头。

  夫妻恩爱 生活简朴

  黎强早年住在重庆市巴南区工农坡61号,是一栋低矮、阴暗的6层老式楼。邻居说,黎强夫妇在此居住时正在创业,那时他们30岁不到,很卖力。

  黎强现在的住所在渝强公司附近,街坊们对他印象都不错,说的都是好话:见了人总是笑眯眯的,一家人都很节约,卫生自己打扫,老婆伍树芹不烫发不化妆,发达了之后还经常见到这家子在路边吃小面。

  头顶上四把“保护伞”

  在检察机关的公诉材料中,有4个人曾对黎强的“成长”提供过阳光雨露。

  肖庆隆,原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起诉书中称,2004年,在肖的帮助下,黎强成功竞得重庆特钢厂70辆生活服务车。为了感谢肖的帮助,黎强先后转款48万元到肖的账户上。

  曾安东(另案处理),原重庆市地税局稽查科长。据称,为打探稽查原因,黎强曾送给曹安东装有2万元的信封一个。之后,曹安东又应邀多次到黎强家中查看渝强公司的部分会计资料,告知稽查的初步结果,事后黎强又在车库里向曹安东行贿10万元。

  蒋洪,原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据指控,2005年在蒋洪的帮助下,渝强公司最终获得32辆车营运指标,为讨好蒋洪,黎强将一辆公司出租车承包给蒋,比给别人的承包价低了6.5万元。

  重庆市信访办来访二处处长姜春艳女士普遍被认为“比较冤”,因为和动辄上万的受贿数目相比,姜从黎强手上获得的数目实在算不上什么——为获得相应公交线路,黎强经常组织车主及司机上访,姜春艳参与了处置和协调,在协调的饭桌上姜春艳3次共拿了黎强2500元钱。

  媒体面前曾“仗义执言”

  从农民,工人,亿万富豪,人大代表,再到因涉黑被刑拘,黎强51年的人生呈现戏剧性的起伏。

  黎强的社会头衔颇多——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常委、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会长、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与租赁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道路运输商会常务副会长等。

  在担任公职期间,他给当地媒体记者留下的印象非常不赖,“低调又谦和,怎么看都不像个黑社会”。任人大代表期间,他非常乐意以代表的身份与媒体交流,关注点多是市政建设,2008年他曾建议将“11·27”烈士纪念馆及主城各公园等对本市市民一律免收门票。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他也努力打造出一个“亲民”的形象——2006年,渝强集团率先在769线路上将儿童免费乘车线从1.2米提升至1.3米,这在重庆市尚属首次。这个举措在当时被黎强解读成“民营公交对国有公交发起挑战”。(据《新民周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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