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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员工斗殴案二审维持原判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韶关市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原旭日电子玩具厂)员工肖建华等故意伤害上诉案、卢小强等聚众斗殴上诉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被告人肖建华一审被判死刑,许其琪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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