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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昨日,中国银监会就我国第一部有关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个人贷款条件和门槛不变,同时增加了对个人贷款实行支付管理的规定,重在对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

  《办法 》称,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有明确合法的用途;有合理的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等条件,这与以往相比没设额外条件。

  《办法》明确,对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物件且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或交易物件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贷款人同意,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对金融机构而言,虽然会增加业务操作的环节及人力成本,但由于贷款挪用风险的减少,信贷质量将得到提高,而且可防止出现“顶冒名”等违规情况,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在贷款用途方面,《办法》强调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明确实行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目前,房贷、车贷等个人大宗消费品贷款在实践中已按此方式支付。

  《办法》规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规定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以确保贷款的真实性,严防虚假按揭业务的发生,从源头上保证个人贷款的质量。

  对于银行放贷的监管,《办法》称,借款人挪用贷款未发现的,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贷款人将被处以罚款。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发放个人贷款以及信用卡透支,可暂不执行本办法。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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