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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开业买来鳄鱼“壮声势” 结果:鳄鱼被没收,森林警方还将追究酒楼负责人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7:10  大河网-大河报

  

酒楼开业买来鳄鱼“壮声势” 结果:鳄鱼被没收,森林警方还将追究酒楼负责人的责任
□首席记者李钊通讯员魏朝林文图

  本报驻马店讯正阳县县城一酒楼开业,竟用国家级保护动物鳄鱼、河麂来“捧场”,结果弄巧成拙被查处:“捧场”的鳄鱼被没收,河麂、野鸡等下落不明。

  22日上午,正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县城建设路的粤港酒楼开业,为壮声势,酒楼门口摆放着几个笼子,笼子里装的不但有国家级保护动物鳄鱼,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动物。

  “非法经营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正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梁国伟立即和该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股长梁涛赶到现场,发现粤港酒楼门口摆放着5个笼子,笼子里分别装着鳄鱼、河麂、野鸡、刺猬,其中鳄鱼有两条。据酒楼老板刘某介绍,这些野生动物都是从吉林、武汉等地高价买来的,其中一条鳄鱼几千元,这些动物都是他们酒店招牌菜的原料。因刘某没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警方将装有野生动物的笼子贴上封条暂扣。由于县城没有地方寄养这些野生动物,梁涛征得上级同意后,将这些野生动物就地暂扣,并要求酒楼负责人刘某看管好,不得擅自处置。

  23日下午,驻马店市南海动物园工作人员和正阳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股的工作人员赶到粤港酒楼,发现暂扣的野生动物不翼而飞。酒楼负责人刘某说是都退回去了。工作人员告诉他,经营野生动物和转移暂扣物品是违法行为。24日上午,刘某将装有鳄鱼的两个笼子送到正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同时称其他野生动物不见了。

  25日上午,记者随同驻马店市南海动物园饲养员来到正阳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在一间办公室内见到了两条鳄鱼。梁国伟告诉记者,他们暂扣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河麂以及河南省保护动物野鸡等目前下落不明,下一步他们将根据有关法律追究酒楼负责人的责任。

  鳄鱼被运到驻马店市南海动物园后,饲养员刘国青告诉记者,这两条鳄鱼应该是扬子鳄,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相关链接:

  扬子鳄是中国特有的一种鳄鱼,也是世界上体型最小的鳄鱼品种之一,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我国已把扬子鳄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捕杀。河麂是小型鹿科动物的一种,被认为是最原始的鹿科动物,原产地在中国东部和朝鲜半岛,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酒楼老板买来的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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