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光棍强奸媳妇“媳妇” 冲动获刑

  今年37岁的付富贵是河南省商城县汪岗乡的一条光棍汉。从他长大成人那年起,相了多回亲,但由于家庭贫困,一直没娶上媳妇。

  今年3月的一天,付富贵的母亲听说远房亲戚贾某家中来了一个广西籍女子卢小梅,还带着一个没满月的婴儿。而且卢小梅表示,如果有男子愿意抚养自己的婴儿,并替自己支付给贾某生活费3000元,自己就嫁给他。付母喜出望外,凑齐3000元现金来到了贾某家,向卢小梅介绍了儿子及家庭的基本情况,卢小梅当即答应嫁给付富贵,当天就随付母来到付家。在外打工的付富贵得知消息后,马不停蹄地赶回家,从此与母亲一起精心照顾卢小梅母子。

  4月11日,也就是婴儿满月当晚,付富贵提出要与卢小梅发生性关系,卢小梅没有同意。又过几天,付富贵再次提出,又遭到拒绝。付富贵很生气,声称卢小梅是自己过门的“媳妇”了,自己想咋样就咋样,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当夜强行与卢小梅发生关系,没想到卢小梅用手机报案。10月18日,付富贵因犯强奸罪被商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胡传仁 梁立新)

  点评:就是合法妻子,也不能“想咋样就咋样”,更何况是半路捡回来的“媳妇”呢。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