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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么做,是怕人嘲笑我

  口本报通讯员 陈琼

  江西省崇仁县16岁女孩姜莉应14岁女孩许枫邀请到当地一家宾馆打牌时,惨遭两名男子强奸,其中一名17岁,叫黄化(绰号“缺子”),一名18岁零三个月,叫陈敬(绰号“毛毛”)。8月26日,崇仁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敬有期徒刑十年,黄化因未满18周岁依法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许枫今年14岁,由于个子比较高大,看起来就像十六七岁的女孩,辍学后在一个亲戚家开的网吧做前台收银员,在抚州一个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姜莉在网上认识了许枫。由于是同乡,年龄也相近,两个女孩子很快熟悉起来,嘴甜的许枫总是叫姜莉“姐姐”,于是两个人以姐妹相称。

  2009年1月份,经常来许枫所在网吧上网的黄化在交钱时偷看了许枫的QQ号码,就把许枫也加为了QQ好友,在网上和许枫开些不正经的玩笑,还常约许枫下班后去吃夜宵,许枫就是在和他吃夜宵时认识陈敬的。黄化常打电话骚扰许枫,还说如果许枫介绍一个女孩子给他做女朋友,他就不骚扰许枫了。许枫被他纠缠不过,先后介绍了两个女孩子给黄化,但均因女孩不愿意而作罢。

  3月31日晚上,姜莉接到许枫的电话,邀她去宾馆打牌,由于此前一直和许枫有联系,姜莉便答应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姜莉说:“我和许枫到崇仁县某宾馆门口时,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伢仔(叫‘毛毛’)和许枫打招呼,我以前不认识他,是第一次见他,然后一起往酒店二楼走。就在上楼时,许枫说她口很渴去买瓶矿泉水喝,要我先上楼,我就跟着‘毛毛’上了二楼。‘毛毛’见我进去后便把房门关上。”随后“毛毛”和“缺子”强奸了姜莉。

  如今姜莉的情绪还非常不好,精神受到了强烈的刺激,只要有人提起这件事,姜莉就会不停地说:“是她(许枫)害了我,我会恨她一辈子的。”

  姜莉终于在4月1日凌晨2时,距案发5个小时后,在朋友陪同下来到公安局刑警报案,民警做完笔录后,认为事情很严重,立即赶赴出事的宾馆,通过查证得知了“毛毛”、“缺子”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分别在二人家中将睡梦中的他们抓获归案。

  民警询问黄化当时为什么会去强奸那女孩,黄化却给出了个令人非常惊讶的答案,黄化说:“陈敬已经和她发生了关系,我如果不做,怕陈敬嘲笑我不敢‘玩’女的,而且陈敬一直在旁边说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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