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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8:33  城市晚报

  ■记者 刘佳雪/报道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选聘1549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各个社区从事社区公益服务工作,报名工作将从11月份开始,选聘人员将于年底前全部上岗工作。

  报名条件:吉林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至2009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两年。大学生从事社区公益服务工作期间,省财政将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选聘人员岗位补贴补助。

  据了解,目前,我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长春、吉林、松原、珲春、延吉为每月650元,其他地区为600元,县市级为每月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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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省近3万名应届毕业生待业

  ■记者 刘佳雪/报道

  本报讯 据我省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工作显示,到目前为止仍未实现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共29936人。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作为我省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法规试行文件,《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该《办法》的下发标志着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已全面展开。

  按照我省开展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计划,今年,我省将有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见习,力争使20%以上的见习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具体见习生的要求是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吉林省生源,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意向的2007、2008、2009届高校毕业生。见习生见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最低不低于3个月。在见习基地见习3个月以上的见习生,不再参加二次见习。

  据介绍,符合条件和岗位需求的毕业生可到生源地政府所属人才中心进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同时提出见习申请。按照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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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启动,下月起报名

  选聘千名大学生到村工作

  月补助不低于700元

  ■记者 刘佳雪/报道

  本报讯想参加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的大学生要抓紧准备了!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即日起,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工作全面启动,大学生11月份起可向各地人才中心进行网上报名。

  选聘服务期为两年

  据了解,此次“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选聘服务期为两年。选聘对象为吉林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2008、2009年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到今年年底,将选聘1000名大学生。我省三年内,将选聘1万名大学生到农村。

  下月公布行政村名单

  从11月起,将通过报纸和各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2009年就业工程行政村名单及需求信息。11月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大学生直接向各地人才中心进行报名,每名大学生可报1-3个县(市、区)乡镇所辖村。

  可落入长春市集体户籍

  经过网络报名程序的大学生须于11月份到各市、州设立的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对初选大学生,由各地人才中心于11月底组织体检。选聘毕业生于12月中旬到县(市、区)所在村报到。根据选聘生的意愿,户籍可落入选聘地,也可落入长春市集体户籍。选聘生在村工作期间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免费管理,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生活补助不低于700元

  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政府每人每月提供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费补助,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协议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由各级人才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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