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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违规,请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09:35  贵州都市报

  花溪骗保案敲响警钟,贵阳市医保中心呼吁——

  医院医保违规,请举报

  贵阳市花溪区一乡镇卫生院集体骗保事件(本报曾报道),涉及人数多,关注度高。10月28日,贵阳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经验,年关是违规刷医保卡的高峰时期,为此,医保中心对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加大对医保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以及使用效率。

  认真核对人证卡

  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在诊治、记账时,应认真核对人、证(身份证)、卡(《医保卡》),不得将非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得将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变相扩大医疗保险范围。

  为参保人员提供诊疗服务时,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并实行“费用清单”制度。严禁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次数、推诿病人。

  在诊治过程中,应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得违反医疗保险用药规定,开大处方、人情方或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推销)药或向参保病人提供假冒伪劣药品。

  “医保卡”禁止转借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以下行为属于禁止之列:将《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开药;参保人员用自己的“医保卡”开药品、治疗单、检查单给他人使用;利用“医保卡”开出药品、治疗单、检查单后转手倒卖,非法牟利;伪造处方、公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虚报、冒领医疗费用;其它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给医保基金造成损失。

  禁止“分解住院”

  按照规定,以下行为属于禁止之列:违反临床诊疗技术常规,人为的将应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成二次或多次住院的分解住院;违反住院规定的挂床住院;挂参保人员姓名、虚构伪造医学文书的虚假就医;患者或医患串通,冒用参保人员身份就医治疗的冒名就医;违反首诊负责制,推诿拒收可在本院住院治疗等推诿病人的;违反临床用药常规及联合用药规范,超剂量、超品种使用非本病种治疗药物及医嘱外用药的滥用药物;采用虚假宣传,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开药等。

  骗医保将严肃处理

  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必须坚持严肃、慎重、定性准确的原则,对发生并经认定的违规行为,视其情节,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对医疗机构、科室、医务人员、伪造病历骗取医保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重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通报。并对造成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视其违规情节,可采取责令检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医师资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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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违规举报电话

  据了解,2006年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制定了《贵阳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监督。举报人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投诉。贵阳市劳动保障部门制订了保密措施,未经举报人同意,严禁透露举报人身份。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为查实违法、违规金额的20%,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

  医疗违规行为举报电话: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129015;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5807492、5807176;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通讯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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