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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8日讯 (记者 郭卫艳 通讯员 金有成)今天,忻州市忻府区兰村乡北场村农民肖某因盗窃罪,被阳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月至今年4月,肖某曾12次潜入阳曲县医院、阳曲县防疫站以及计生服务站。肖某利用医护人员给病人做手术的机会,用随身携带的改锥撬开医护人员的更衣柜,盗窃其手提包。共窃得现金21500元、手机3部以及购物卡、工资卡、身份证等。作案后,肖某将手机出卖,所得赃款连同包内现金全部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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